上册
一、商标民事案件
(一)商标近似的判断
1判断商标近似时对注册商标未实际使用因素的考虑 /
2判断商标近似时对商标实际使用情况的考虑 /
3标识使用者的使用意图和使用行为对其获得未注册商标保护的影响 /
4判断商标近似时对被诉侵权人的主观意图、相关标识使用的历史和现状等因素的考虑 /
5判断商标近似时对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等因素的考虑 /
6商标权的保护强度应当与其显著性和知名度相适应 /
7注册商标的保护与被诉侵权商品商标知名度的关系 /
(二)商标正当使用的判断
8判断商标正当使用时对历史因素的考虑 /
9对描述性商标的正当使用的判断 /
10不具有区分商品来源作用的描述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
11商标侵权案件中正当使用的认定 /
12农作物品种名称的正当使用 /
(三)商标权与商号权、姓名权等权利的冲突判断
13企业字号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冲突的处理规则 /
14判断商标侵权行为应考虑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能性 /
15特殊历史背景下商标与字号共存的考量因素 /
16姓名的商业使用不能与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相冲突 /
(四)通用名称的认定
17独家经营和使用的具有产品和品牌混合属性的商品名称不应认定为通用名称 /
18商品通用名称的认定与正当使用 /
19法定通用名称的认定 /
20约定俗成通用名称的认定 /
(五)授权经销商或成员企业合理使用商标的判断
21商标侵权判定中对授权经销商合理使用商标的认定 /
22成员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合理规范使用集团标识不构成商标侵权 /
23商标侵权意义上的商标使用的含义 /
(六)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使用行为
24涉外委托加工中商标使用行为的判断 /
(七)诚实信用原则在商标民事案件中的运用
25恶意取得并行使商标权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
26缺乏合法性基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不能对抗他人的正当使用行为 /
27恶意取得并行使商标权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
(八)回收利用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判断
28足以导致混淆、误认的回收利用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
(九)商标侵权案件中在先使用的判断
29商标侵权案件中对是否构成在先使用的审查判断 /
(十)商标侵权案件中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
30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应当遵循比例原则 /
(十一)商标侵权案件中销售商赔偿责任的确定
31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销售商的赔偿责任的确定 /
(十二)其他
32被错误注销后重新恢复的注册商标应视为一直存续 /
33销售发票指向非侵权商品的商标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
34商标权共有人行使权利的一般规则 /
35商标使用是否超出核定商品范围的认定 /
下册
二、商标行政案件
(一)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中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不得抢先注册的判断
36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一条的理解与适用 /
37主张权利者使用争议标志的意图、行为和效果对其受法律保护的影响 /
38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适用及其例外 /
39判断诉争商标是否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时间界限 /
40特殊历史背景下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认定 /
41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判断标准 /
42以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在先著作权等为由提起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时限 /
43著作权登记证书对在先著作权的证明效力 /
44主张在先著作权适格主体的证明 /
45对他人是否享有在先著作权的审查认定 /
46损害他人在先著作权的认定标准 /
47药品商品名称能否作为在先权利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
48长期停止使用的商业标识不能作为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或在先权利予以保护 /
49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中在先权利“利害关系人”的界定 /
50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中“在先权利”的界定 /
51姓名权构成商标法保护的“在先权利” /
52自然人可就其未主动使用的特定名称获得姓名权的保护 /
53自然人就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保护时应当满足的条件 /
54作为在先权利保护的“肖像”应当具有可识别性 /
55使用行为的合法性影响商标知名度的判断 /
(二)商标近似的判断
56判断商标近似时对特定历史因素的考虑 /
57同一主体的不同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辐射 /
58复杂历史因素下对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适用 /
59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中在先商标权人同时拥有非类似商品上注册的驰名商标和类似商品上的在先注册商标时商标近似的判断 /
60判断复制、摹仿驰名商标时对被异议人已有近似注册商标的考虑 /
61在先商标具有较高显著性和知名度的情况下,在后申请人应负有更高的注意和避让义务 /
62商标近似性判断的考量因素 /
63中文商标与英文商标之间的近似性判断需要考虑的因素 /
64判断中外文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应当考虑二者是否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对应关系 /
65在后商标的知名度原则上不影响商标近似性的判断 /
(三)商标共存的判断
66近似商标共存协议影响商标可注册性的审查判断 /
67共存协议在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第二十八条适用过程中的作用 /
(四)类似商品的判断
68类似商品认定中对产品用途的考虑 /
69关联商品可视情纳入类似商品范围 /
70《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对类似商品认定的作用 /
71类似商品的判断应考虑市场交易情况的客观变化 /
(五)驰名商标的认定
72曾被列入国家药品标准期间的商标使用情形能否纳入认定商标是否驰名的考量范围 /
73认定商标驰名时对商标注册前的使用情况的考虑 /
74商标是否驰名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所涉商品特点等进行综合判断 /
75驰名商标按需认定原则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的适用 /
76驰名商标认定的证据审查标准 /
(六)商标显著性的判断
77含有描述性外国文字的商标的显著性的审查判断 /
78含有描述性要素的商标显著性的审查判断 /
79以商品部分外观申请立体商标的显著性的审查判断 /
80作为商品包装的立体商标的显著性判断 /
81包含通用名称的商标显著性的认定 /
82证明商标显著性的认定 /
(七)对关于外国国名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判断
83对含有国名的标志申请注册为商标的审查判断 /
84对包含外文文字的申请商标是否构成禁止注册的外国国家名称,应基于相关公众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作出判断 /
(八)“撤三”制度中的商标使用
85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的管理手段的适用及其第(四)项规定中“使用”的含义 /
86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制度中商业使用和合法使用的判断标准 /
87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制度中的“使用”行为,应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
88象征性使用不构成商标的实际使用行为 /
(九)“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
89“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判断和适用标准 /
90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和商标异议复审程序之间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 /
(十)商标行政诉讼中对新证据的审查认定
91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程序中应否考虑阻碍申请商标注册的事实发生的新变化 /
92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程序中应否考虑证明申请商标使用情况的新证据 /
93商标行政诉讼程序中对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的处理及类似商品的认定 /
(十一)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认定
94将去世的知名人物姓名注册为商标可否认定具有其他不良影响 /
95伤害宗教感情的标志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不良影响” /
(十二)商标法第十五条的适用
96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身份的推定 /
97代表人或者代理人抢注被代表人或者被代理人商标的适用条件 /
98商标法第十五条既适用于未注册商标,也适用于已注册商标 /
(十三)商品通用名称的判断
99商品通用名称的审查判断 /
(十四)其他
100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的认定 /
101商标法(2001年修正)对该法施行前已有行政终局裁定的商标争议的溯及力 /
102已注册商标是否已经形成稳定的市场秩序的判断 /
103非以诚信经营为前提的商业成功与市场秩序不是维持商标注册的正当理由 /
104商标申请或注册人信息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明作者身份的署名行为 /
105商标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审查程序与法律适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