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时期我国大型复杂项目具有准市场特征,现有有关跨组织项目团队合作的研究对合作历史、社会关系以及合作频率对合作行为的影响有所忽略,较少考虑主体合作的结构、机制、绩效等的有效统一,本书试图探寻准市场组织下项目参与主体合作创新行为的选择规律。本书系统地分析不同准市场组织下,各类工程承包商的行为选择机理,以及业主如何协调、分配与工程承包商之间的利益、风险关系,如何针对创新投入和项目产出对各类工程承包商群体的合作创新行为进行激励、约束和补偿。本书首先对中国特定情景下,项目组织结构的准市场特征进行了分析,构建了项目准市场组织结构下跨组织合作创新行为的理论分析框架;以不同准市场组织结构会对合作行为产生影响为研究预设,将亲缘利他、非制度惩罚等因素纳入分析框架内,用委托代理、演化博弈、多主体仿真的方法,对不同准市场组织下,项目跨组织合作创新行为进行了分析。本文的研究对于在一定程度上验证单一的特殊合作情境和合作内容以及两者的结合对项目参与主体合作行为的影响,完善项目团队合作、跨组织合作创新、准市场组织下合作的理论研究体系,丰富结构—行为—绩效的理论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的研究结论为业主在不同合作情境下设置合理的激励、约束和补偿机制,为项目管理者对参建单位进行有效管理提供了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