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法学是以问题为导向,以特定经济社会领域全部与法律有关的现象为研究对象,融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多种研究范式于一体的交叉性、开放性、应用性和整合性的新型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n《领域法学:社会科学的新思维与法学共同体的新融合》系统的论述了领域法学的研究方法和展开方式。作者从法律现象出发,反思传统法学研究中的不足,挖掘领域发法的方法论意蕴,结合新兴学科中的领域法思维,为我国法学研究提供新视角,并为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探明路径。 \n领域法学,在横向上能够整合传统法律部门的要素,消解不同部门法规范之间的效力冲突;在纵向上能够通过不同研究方法来探究问题及其普遍规律,形成具有针对性、内生性、协同性的立体研究空间。在此基础上,突破学科分类的门户之见,实现法学共同体的更生与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