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破产案件审判,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强化破产审判管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4日发布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审判指引》)。本辑刊登了《审判指引》。为全面贯彻中央和广东省委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清理“僵尸企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产能政策、环保政策、创新驱动发展政策,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退出市场主体的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9日发布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本辑刊登了《工作指引》。在“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栏目,本辑刊登了《冯某1诉北京某有限责任公司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该案阐明有限责任公司的隐名股东与公司及显名股东关于股东资格的争议系公司内部纠纷,在认定股东资格时应采取实质标准。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未签署股权代持协议的情况下,应通过考量显名股东的股权取得方式及对价、隐名股东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代持是否知悉等因素,对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合意进行综合判断,继而对股东资格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