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仙桃人,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第*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以及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第*届中韩青年学术奖、教育部长江学者等奖励。曾任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参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目前正积极参与民法典的编纂工作。目前累计出版专著20余部(有专著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出版论文集《民商法研究》(第1~10辑);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核心刊物、重要报纸上发表论文300余篇,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项目等国家*课题7项;曾获得国家*、省部级科研奖项10余次,并两次获得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主要独立完成的专著: 《违约责任论》(获第三届中国高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 《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司法改革研究》(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 《物权法研究》(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 《民法总则研究》(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 《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第*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 《法律解释学导论》(获第五届中国高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侵权责任法研究》(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 《合同法研究》(共四卷)。 主编或合著: 《民法新论》(上、下册,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优秀奖); 《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 《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 《人格权法研究》(获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二等奖); 《合同法新论·总则》。王竹,1981年8月生,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智慧法治”超前部署学科首席专家,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法治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世界侵权法学会执委会秘书长。*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研究项目1项,司法部项目2项,四川省教改项目1项。在《法学研究》、TEL、CKLR等杂志发表论文15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独著On the Constitutionality of the Compilation of Civil Code、《侵权责任分担论》《编纂民法典的合宪性思考》(初版、第二版)、《侵权责任法疑难问题专题研究》(初版、第二版),主编《〈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编纂建议稿)附立法理由书》《慕课的制作与运行指南》,英译中《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序》(第七版),中译英Tort Liability Law of China。主持“首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部级精品课2门。荣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三等奖1次,四川省社科三等奖2次,四川省教学成果三等奖1次,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和宝钢优秀教师奖等。石冠彬,1987年10月生,浙江诸暨人,法学博士,现任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正在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研工作。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科技与金融法律研究会与海南省金融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以规范解释学、裁判规则为研究兴趣之所在,以“从现行法出发解决司法实务难题”为学术研究的基本立场。2013~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曾累计在《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律科学》《当代法学》《社会科学》等CSSCI收录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4篇,因科研突出,2016年博士毕业被海南大学作为高层次D类人才引进,直接聘任教授岗位,2018年获博士生导师资格。目前累计在CS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相关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学术界》等转载、摘编数篇;目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等国家*项目3项,已主持完成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课题2项;获海南省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2017年海南省优秀学位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