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频发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经济“新常态”无法回避的问题,尤其是在在我国“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的“新常态”背景之下,深入研究我国雾霾根源及其治理之策显得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无霾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起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旗帜鲜明的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可见,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雾霾财政综合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现实意义。我国的人口密集一定程度与不合理的公共服务定价有关,即城市地区公共产品和公务服务的定价采取以财政补贴为基础的“一刀切”廉价供应策略。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公共财政负担过重,加剧了企业与居民对水、气、电等资源的浪费,使财政补贴更多地流向高消费能力的富裕人群,形成“逆向补贴”的事实。因此,分析我国雾霾成因的财政体制根源,理顺城市公共物品的供给价格,促进我国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财税政策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雾霾治理进行多方面研究,一方面可以为城市交通拥堵和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有效的应对措施,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改善群众的生存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