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2004年中国《宪法》修正案第14条第四款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同年政府首次发表《社会保障白皮书》。白皮书说,中国对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住房保障以及作为补充保险的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还有赈灾救济响应系统和全国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理事会等制度,社会保险是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目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在政策整合与服务平台建设。为此,《社会保障学学科前沿研究报告(2013)》基于社会风险的原理,梳理2013年国内外社会保障研究与学科建设的前沿文献,以供研究者、教学者和决策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