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价:¥68.00
作 者: | 齐文远,杨柳 |
出版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丛编项: | |
标 签: | 暂缺 |
ISBN: | 9787521607741 | 出版时间: | 2019-11-01 | 包装: | |
开本: | 页数: | 字数: |
第一章 网络犯罪的基本内涵
\n第一节 犯罪学意义上的网络犯罪 ◎003
\n一、网络犯罪的基本演变 ◎003
\n二、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之间的关联 ◎013
\n第二节 刑法意义上的网络犯罪 ◎015
\n一、网络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015
\n二、网络犯罪的刑事违法性 ◎020
\n三、网络安全刑法规制之根本 ◎021
\n第三节 网络犯罪研究之意义 ◎024
\n一、网络犯罪与网络安全密不可分 ◎024
\n二、网络犯罪研究的国际层面意义 ◎030
\n三、网络犯罪研究的国内层面意义 ◎033
\n第二章 网络时代的《刑法》修正
\n第一节 网络时代《刑法》修正的基本特征 ◎043
\n一、《刑法》历次修正以犯罪化为主 ◎043
\n二、《刑法》修正体现了轻缓化的趋势 ◎045
\n第二节 网络时代《刑法》修正的基本目标 ◎047
\n一、《刑法》修正的目标选择 ◎047
\n二、《刑法》修正目标的确定 ◎052
\n第三节 网络时代严密刑事法网的路径选择 ◎053
\n一、造法与释法的博弈 ◎053
\n二、释法优于造法 ◎054
\n三、对刑法功能泛化的省思 ◎062
\n四、由“立法中心主义”迈向“释法中心主义” ◎067
\n第三章 网络平台提供者的刑法规制
\n第一节 刑法规制网络平台的根源 ◎076
\n一、快播公司是何种性质的网络平台提供者 ◎076
\n二、快播公司存在“传播”行为吗 ◎080
\n第二节 刑法规制网络平台之根据 ◎083
\n一、网络平台承担刑事责任的理论根据 ◎083
\n二、何种网络平台可以承担刑事责任 ◎085
\n第三节 刑法规制网络平台之根本 ◎087
\n一、刑法规制网络平台的教义学进路 ◎087
\n二、不作为应是网络平台承担刑事责任的教义学依据 ◎090
\n第四章 网络诽谤犯罪的教义学分析
\n第一节 “诽谤信息转发500次入刑”面临的质疑与回应 ◎101
\n一、面临的质疑 ◎101
\n二、笔者的回应 ◎102
\n第二节 客观处罚条件的体系定位 ◎110
\n一、客观处罚条件体系定位的基本争议 ◎110
\n二、客观处罚条件的合理定位 ◎112
\n第五章 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防控
\n第一节 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现状及其挑战 ◎119
\n一、网络恐怖主义的概念界定 ◎119
\n二、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表现形式 ◎124
\n三、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威胁挑战 ◎127
\n第二节 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防控现状及其缺陷 ◎133
\n一、我国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防控对策 ◎133
\n二、当前举措应对网络恐怖主义犯罪之不足 ◎139
\n第三节 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网络恐怖主义犯罪治理 ◎144
\n一、总体国家安全观与网络恐怖主义 ◎144
\n二、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网络恐怖主义治理路径 ◎148
\n第六章 网络诈骗犯罪的认定
\n第一节 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状况 ◎161
\n一、网络诈骗犯罪的现状及特征 ◎161
\n二、网络诈骗犯罪的规制现状 ◎164
\n第二节 网络诈骗犯罪的司法认定 ◎168
\n一、刑法意义上的网络诈骗行为 ◎168
\n二、网络诈骗犯罪的具体认定 ◎171
\n第七章 人工智能犯罪的刑法应对
\n第一节 人工智能犯罪的现状 ◎184
\n一、人工智能的广泛运用 ◎184
\n二、人工智能的犯罪风险 ◎187
\n第二节 人工智能犯罪对刑法基本理论的冲击 ◎190
\n一、人工智能能否成为刑事责任主体存在争议 ◎191
\n二、人工智能犯罪刑事责任的承担成为问题 ◎195
\n三、人工智能犯罪对其他基本理论的冲击 ◎199
\n第三节 人工智能犯罪的刑法规制 ◎203
\n一、人工智能犯罪的基本类型 ◎204
\n二、“工具利用型”犯罪:利用者或使用者承担刑事责任 ◎210
\n三、“技术缺陷型”犯罪:设计者与制造者承担刑事责任 ◎218
\n四、“人工智能自主型”犯罪:人工智能承担刑事责任 ◎224
\n参考文献 ◎229
\n后记 ◎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