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稿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2000年初安然、世通等知名企业财务造假丑闻直接暴露了英美国家公司治理和CFO制度的缺陷,随着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简称SOX法案)出台之后,CFO在公司财务报告、战略决策和运营管理方面负有日益重要的职责。然而直到近些年来,财务管理和公司金融学领域才逐渐将研究视角聚焦于CFO职能定位、CFO财务行为与公司治理问题等方面,据资料统计,自2002年~2007年来,美国有超过50位CFO因财务欺诈被单独起诉定罪;而根据《2013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统计,2013年592个样本中明确犯案环节的391个企业家犯罪案例中财务方面违法违规占比达到42%。尽管CFO地位愈加突出、企业财务操纵行为愈加严峻和隐蔽,但目前国内外对于CFO财务操纵问题的理论研究仍相对薄弱。本研究从CFO财务行为与影响的角度出发,首先,通过对上市公司CFO职能的界定明确其应有责任和作用;其次,深入剖析CFO对于企业绩效的影响,分析CFO个人背景特征因素的具体效应,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和阐明民营上市公司和国有上市公司CFO制度的效果,同时厘清CFO在盈余管理、投资效率和违法违规行为中的影响以及CEO或大股东在其中施加的作用。本项目研究对于丰富公司治理领域文献、剖析CFO违法违规原因、完善薪酬激励理论等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同时,基于中国证券市场制度背景的研究,也为公司治理实践、监管政策完善和优化CFO制度提供现实参考价值。基于本研究的内容和结论,对上市公司监管、公司治理完善和CFO制度优化,分别从政府相关监管机构、上市公司治理和CFO制度、公司股东和投资者三个角度提出具体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