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书总序
绪论
一、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的实践体现
二、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的理论根源
三、摆脱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的镜像:法官从困惑的“守门人”到自信的法律帝国“君王”
上篇 解释何以成为法律的结构
第一章 法学的理论与实践属性争议
第一节 以理论知识为基础之法学体系构建
一、法学的学科性质问题
二、以理论知识为基础的法律“公理体系之梦”
三、教义学作为法学维系科学性的方式
第二节 以理论知识为基础之法学体系问题
一、法律体系与个案正义、规范与现实矛盾折射出的普遍性与个体性知识论困境
二、知识的普遍性与个体性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消解
第三节 法学的理论与实践冲突的解决路径
一、目的法学、价值法学、利益法学解决理论与实践冲突的尝试
二、拉伦茨、阿列克西解决理论与实践冲突问题之方案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法教义学的困境: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无法兼容难题
第一节 科学面向的法教义学
一、法教义学作为摆脱“帕斯卡尔困境”的选择
二、“科学主义”理念下的法教义学谱系
三、科学面向的法教义学的结构和功能综述
第二节 实用、实践面向的法教义学
一、法律科学与生活的疏离
二、实用、实践面向法教义学谱系
三、实用、实践面向的法教义学的结构和功能综述
第三节 科学与实践两个面向的兼容和调和难题
一、法教义学方式的问题和挑战
二、科学面向和实用、实践面向的法教义学各自价值与问题的根源
本章小结
第三章 理论与实践冲突的形而上学根源
第一节 区分:矛盾律作为存在和认识的基础
一、矛盾律在存在论和认识论上的基础地位
……
下篇 法律的解释结构及其对法治的影响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