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保护红线以及“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等文件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环境总规》),建立健全宜昌市资源环境生态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红线、生态功能控制线的统称)制度体系,宜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宜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组成规划编制技术组,共同承担了《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年)》的编制任务。规划编制技术组以《环境总规》为基本依据,结合中心城区自然生态环境特征及保护要求、经济结构、生产和生活空间布局、现状环境问题以及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要求,科学确定了中心城区环境功能定位,划定了环境战略分区,对中心城区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空间分区管控边界进行核定,细化环境承载力上线,健全生态环境空间、水及大气环境质量分区管控制度;对资源利用和环境承载力上线进行合理细化,提出能源、水资源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要求;从空间上全面排查环境风险源,分类制定针对性管控对策;结合环境战略分区,对重点区域制定环境规划指引。为全面推动中心城区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本规划重点从强化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确立资源利用上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调整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区域流域产业布局、控制和化解环境风险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对策和指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