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方便国外读者查阅,本年鉴在目录、统计表及指标解释等内容上按中英文对照编辑。2.本年鉴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主要指标着重反映了2017年深圳市经济和社会各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也收录了深圳建市以来历年统计数据。统计资料内容分为19个部分,即:(1)综合;(2)国民经济核算;(3)人口和劳动力;(4)工业和能源;(5)建筑业;(6)运输和邮电;(7)农业;(8)固定资产投资;(9)房地产开发:(10)商业和物价;(11)财政收支;(12)金融保险业;(13)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14)劳动工资;(15)科学技术;(16)文化和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8)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19)人民生活。为了便于读者正确使用资料,还附上了主要统计指标解释。3.根据新掌握到的统计资料以及国家新的统计制度之规定,本期年鉴对过去发表的一些重要统计资料重新予以核实,对部分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因此,读者在使用历史资料时,凡与本年鉴有出入的,均以本年鉴为准。4.本年鉴中的部分数据由于单位取舍不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5.为便于读者使用,本年鉴特编制了主要指标的定基指数、环比指数和年平均增长速度。6.本年鉴使用的符号说明:“…”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足本表小单位数;“空白”表示数据为零或无该项数据;“#”表示其中项。7.2017年起人口、社会劳动者人数、职工工资、“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及分行业增加值、新兴产业增加值、农业、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发电量、能源等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计入数,增速按同口径计算。8.限于我们的水平,本年鉴仍存在不足乃至错漏,希望读者不吝批评指正,帮助我们改进编辑工作,以期更好地为广大读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