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教师的职责并不陌生,它来自于人们对教育的理解。这种理解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与时俱进。在这里,我首先想谈谈我对教育思想和教师职责的理解和体会。人们常把教师比作“园丁”“春蚕”和“红烛”,赞美他们在“传道、授业、解惑”的过程中像园丁一样用心血、汗水浇灌幼苗,像春蚕那样到死丝方尽,像红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精神。这也是长期以来我自己心目中的师德。但是,随着国家改革开放事业的深入发展,随着国家对人才培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随着自己教学实践的不断展开,我对当代教育理念和教师的职责和师德有了新的认识。那就是:在人类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教师的职业价值早已不能局限在完成传递文化知识和技术技能方面,更在于通过教师的创造性劳动,不断开启学生的智能,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与创造才能,不仅要把每个学生培养成建设社会主义的合格人才,而且要使他们拥有一个充满信心、勇于开拓进取的积极人生。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说:“先生不应该专教书,他的责任是教人做人;学生不应该专读书,他的责任是学习人生之道。”为了完成这样的使命,教师也必须具有陶行知先生当年坚持和倡导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崇高精神。但是,作为一个教师,只有淡泊明志、甘为人梯的精神是不够的,还必须把完成这样的历史使命具体落实在日常的教学工作当中。正如胡锦涛同志在2011年4月24日庆祝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的讲话中所强调的:“要注重更新教育观念,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和人人成才观念,树立终身学习和系统培养观念,造就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