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志:参事文史馆志1953-2005》:一、《安徽省志·参事志》(初用名),被纳入《安徽省志》不独立成卷。因省政府参事室和省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志书遂定名《安徽省志·参事文史馆志》。上限始于1953年,“概述”追溯至南北朝;下限迄于2005年,省政府参事郭崇毅事迹部分下延至2008年,以保持记事完整性。“概述”置于志书之首,“附录”于正文之后,表格则随文设置。二、本志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安徽省文史研究馆)的组织机构、参事工作、文史研究馆工作三方面确立提纲进行编写,记述安徽省参事、文史馆工作的历史和现状,侧重记述参事参政咨询、统战联谊、理论研究、重要事迹以及文史馆员的文史研究、书画创作、文化交流等。三、本志为首次编修,在体例行文、详略安排、资料运用等方面,均遵循修志基本规则。四、本志遵循“述而不作”原则,随文附录郭崇毅参事的重要事迹史料。专设附录集中编录了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做好参事工作和文史研究馆工作的重要文件。五、本志所存参事、馆员信息力求无遗缺。文史研究馆历史上的513位安置型馆员,因个人档案在特殊时期遗失,特辑录姓名以存。六、本志所述“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简称为“省政府参事室”,“安徽省文史研究馆”简称为“省文史馆。”《档案志1986-2005》:一、本志记述内容,以类系事,全面、系统、客观记述1986至2005年20年间安徽省档案事业的发展过程,少数章节内容略有延伸。二、本志结构层次,设置为章、节、目,部分目下设子目,节(目)下直陈其事。三、本志表格排列按所在章编排顺序。如“表3-2”为第三章第二表。四、省档案馆建馆至1985年的馆藏在首轮志书中虽已记述,本志书为体现馆藏的完整性,将省档案馆建馆至2005年的馆藏系统记述。五、县(市、区)档案局(馆)的基本情况在首轮志书未有详细记载,本志逐一加以记载,上限追溯到建置之始。六、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企业档案馆、高校档案馆大多成立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首轮志书中未记载,本志对这些档案馆的历史和馆藏情况加以补录。七、本志资料主要由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提供。八、本志附录收录安徽省档案工作法规、规章、标准及重要文件。九、本志中的档案专业术语采用国家档案局的统一标准,统计数据以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为准,年报缺项部分采用有关档案部门提供的数据。十、涉及机构名称一次用全称,以后用规范化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