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化县志(1988-2007 套装上下册)》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时代特色和行业特色,力求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和可读性于一体。二、本志上限1988年1月1日,下限至2007年12月31日,补遗事项上溯至事物发端,个别重要事项延至2017年6月搁笔止。按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体例要求,全面记叙德化县二十年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纵不断主线,横不缺要项。三、本志采用志、述、记、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物以类分、事以类从,因时系事。全志设序、概述、专记、大事记、卷、附录、编纂始末,卷下设章、节、目。四、本志概述和各卷的无题概述夹叙夹议,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其余均采用记述文体,一般不加议论。五、记述内容为发生在德化县境内,以及外地与德化县经济社会有关的大事、要事。大事记涉及干部人物者,一般只记市、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到德化考察,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到国外考察的情况。六、根据“生不入传”原则,入传人物为对德化县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或重大贡献的已故人物,主要为德化籍或在德化工作曾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教授,德化籍在台港澳任处级以上官职人员,省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艺美术大师等。人物表收录德化籍或在德化出生、生活、工作曾任副处级及以上(含享受处级待遇)干部和教授,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主要或主持工作的领导,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省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博士、硕士,烈士,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表收录获省部级表彰的先进集体。七、本志一律采用公元纪年。政府、官职、政府机关名称,均采用当时称谓,不加政治定语。人物除一次出现时说明身份、冠以职务或技术职称外,一般直书姓名,不加褒贬之词。地名使用经政府有关部门公布或认可的标准地名。八、本志所用数字,一般以县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统计部门缺的,采用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九、计量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以及国家、省方志部门的要求执行。为照顾使用习惯,个别仍保留计量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