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引言
第一章
仲裁司法审查
案件的受理
001.审理范围
002.管辖
003.受理条件审查与处理
第二章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案件审理规范
004.仲裁协议效力有效性审查
005.司法审查认定仲裁协议无效的三项主要事由:非仲裁范围、行为能力、胁迫手段
006.未申请仲裁时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007.国内仲裁协议效力存在缺陷的审理
008.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审理
009.将无涉外因素的纠纷提交域外仲裁的效力认定
010.存在仲裁协议,但申请人以非仲裁当事人而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011.订立仲裁协议后民事主体发生合并、分立的仲裁协议效力
012.订立仲裁协议后当事人死亡的仲裁协议效力
013.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效力
014.以仲裁协议无效或没有仲裁协议为由提出异议、申请无效、申请撤销仲裁的认定
015.临时仲裁的效力
016.多份合同中仲裁协议效力判断规则
017.多方当事人仲裁时,当事人以未在仲裁机构作为受理依据的仲裁协议上签字或盖章为由,申请仲裁协议无效
018.仲裁协议真实性认定程序
019.主合同约定仲裁,担保合同未约定仲裁如何认定效力
020.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报核程序
第三章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案件审查规范
021.申请撤销仲裁当事人主体审查
022.申请撤销仲裁期限及超期处理
023.向仲裁机构调取证据
024.申请撤销国内仲裁的事由
025.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事由
026.提出法律规定以外申请撤销仲裁事由的处理
027.以没有仲裁协议为由申请撤销仲裁
028.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
029.国内撤销仲裁中,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撤销仲裁事由的认定
030.撤销国内仲裁中,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和处理
031.撤销国内仲裁中,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认定与处理
032.撤销国内仲裁中,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认定与处理
033.撤销国内仲裁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034.撤销仲裁中,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认定与处理
035.撤销涉外仲裁中,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认定与处理
036.撤销涉外仲裁中,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的认定与处理
037.撤销涉外仲裁中,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认定与处理
038.撤销涉外仲裁中,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认定与处理
039.撤销涉外仲裁中,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认定与处理
040.法院在撤销仲裁案件中应当依法审查
041.重新仲裁的情形和程序
042.撤销仲裁裁决的报核程序
043.人民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实行一次司法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