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调查报告——《鄂伦春自治旗卷》2016年1月立项,2016年7-8月、2017年9月,课题组先后两次赴鄂伦春自治旗调研,对自治旗7个鄂伦春族猎民村进行了深入走访。调研发现,自治旗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比想象的复杂,与课题组最初的方案设计有所出入。问题一:调研内容是以自治旗“区域经济”为主,还是以“主体民族”(鄂伦春族)为主?鄂伦春自治旗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东北部,成立于1951年,是我国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旗,全旗总面积59880平方公里,是呼伦贝尔市面积大的旗市。鄂伦春自治旗下辖8镇2乡,82个行政村,其中5个猎区乡镇,7个鄂伦春族猎民村。境内驻有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所属的6个林业局、大兴安岭农场局及所属4个国营农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设有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林管局及所辖的加格达奇、松岭两区,加、松两区面积为18910平方公里。2016年,自治旗总人口28万人(不含黑龙江省加、松两区人口18万人),现有鄂伦春、汉、蒙古、达斡尔、鄂温克等23个民族,其中鄂伦春族2537人、鄂伦春族猎民1072人。鄂伦春自治旗拥有59880平方公里土地,但国有林业局林权证管辖下的施业区占92.8%的地域面积,大兴安岭农场局管辖5%的地域面积,自治旗只有2.2%的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