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罗庄年鉴》是按年度编纂连续出版的实用性工具书,旨在全面反映罗庄区情,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资料性、连续性和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是各级领导掌握区情、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为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或研究罗庄提供基本资料。二、《罗庄年鉴》2017卷记录了2016年罗庄区各行各业各街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明建设、民生保障和社会发展中所取得的主要成就;记载了罗庄区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各街镇的基本情况和资源优势;反映了罗庄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举措、新进展。三、本卷年鉴的编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求是和创新的理念,着力做到观点正确、领属清晰、分类科学、资料翔实、详略得当、特色鲜明、与时俱进,突出时效性,讲求实用性,兼顾可读性。四、本卷年鉴共设21个类目,即特载、专记、大事记、罗庄区概况、政党·群团、政权·政协、军事·政法、经济管理、农业与农村工作、工业、商贸流通、财税·金融、交通·通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计生、社会·民生、镇·街道、人物、附录。时政和文明建设图片集中编排在卷首。五、本卷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以类目为单元,下设分目,分目下立条目。类目和分目只是进行分类编排的行业和单位,无具体内容,条目才是年鉴内容的主体。年鉴条目大体分两类,即综合性条目和专题性条目。综合性条目主要包括综述、概况两种;专题性条目,一事一记,反映事物发展变化和结果,其取材标准有大事、要事、新事、特事。为了便于查阅,条目标题用黑体并加【】表示。“领导成员”一栏不列入条目。六、本卷年鉴中的机构名称、部门名称、会议名称等,正文条目中首次出现时用全称,重复出现时用简称。文体语言使用语体文记述体,使用规范化汉字、标点符号和标准计量单位。正文中“领导成员”,专指2016年罗庄区在职的区级及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市驻罗庄各企事业单位的副科级(含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年内职务有变动的,在姓名后面加括号注明变动月份。七、本卷年鉴“人物”类目,主要收录了区总工会、区人才办和供稿单位提供的2016年度市级(含市级)以上授予的劳动奖章、先进个人、科技等方面专业人才奖获得者;省十次党代会、市十二次党代会的罗庄区代表名单和区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名单;省十二届人大、市十八届人大的罗庄区代表名单和区十八届人大代表名单;省十一届政协、市十四届政协的罗庄区委员名单和区十四届政协委员名单。上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届中有变动的,后面附有文字说明。八、本卷年鉴资料由全区各供稿单位提供,区史志办按类目的分类编排梳理编辑,形成书稿再返回供稿单位核实校对。核稿无误后,由供稿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纸质稿上签名和加盖公章确认,然后送交区史志办定稿和存档,区史志编纂委员会最终审定,批准付印。为示负责,各供稿单位文稿后面署撰稿人姓名。九、为方便读者查阅,本卷年鉴配备双重检索系统,在正文前面编制了详细目录,还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编制了综合性主题索引置于卷末。特载、专记、大事记、附录栏目内容未列入主题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