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传播的网络化时代,广告处于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其存在形式发生了某种蜕变。以网络广告为代表的新媒体广告已经发生了某种形态变异,它完全不同于传统广告的传播方式。传统广告传播形态表现为一个“推”的动作,即通过各种媒介宣传,把商品和服务信息“推”到消费者面前。新媒体广告的传播形态则更多体现在“拉”的动作上,即通过提供可选择的、有价值的信息,把消费者吸引过来。今后,广告人不仅要进行广告作品的创意制作,也要把创意运用于各种新媒体平台上商业资讯的整合化营销运作中。这要求广告人要从过去的小智慧运用转向大智慧的发展。在数字传播的网络化时代,能否综合运用各种营销平台,有效运作产品和服务信息的营销,将是衡量广告创意好坏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