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提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相关立法、政府规划、公共政策、行业标准和行业数据统计等事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还提出了若干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并指出:“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就是要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这些文件是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方向的指路明灯。一方面,随着我国依法行政治国理念的不断完善,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行政管理将受到法律的制约;另一方面,在党中央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改革思路指引下,鉴定评估行业社会化管理将会成为发展趋势,司法部门以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行政机关购买鉴定评估社会服务将成为发展方向。《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研究》正是站在这一角度,对目前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深刻反思现有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考察国外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管理方式,进而提出逐步走向以行业自律为主、行政管理为补充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