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阐释”是中国当代文艺理论领域具影响力的概念之一。从2012年开始,中国社会科学院张江教授陆续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对当代西方文论存在的问题和局限进行辨析。2014年11月,张江教授发表《强制阐释论》(《文学评论》2014年第6期)一文,在充分肯定西方文论创造性成果的基础上,对当代西方文论的理论缺陷进行了全面反思,并系统阐述了“强制阐释论”的理论观点。强制阐释是指,背离文本话语,消解文学指征,以前在立场和模式,对文本和文学作符合论者主观意图和结论的阐释。其基本特征有四:一,场外征用。广泛征用文学领域之外的其他学科理论,将之强制移植到文论场内,抹杀文学理论及批评的本体特征,导引文论偏离文学。第二,主观预设。论者主观意向在前,前置明确立场,无视文本原生含义,强制裁定文本意义和价值。第三,非逻辑证明。在具体批评过程中,一些论证和推理违背基本逻辑规则,有的甚至是逻辑谬误,所得结论失去依据。第四,混乱的认识路径。理论构建和批评不是从实践出发,从文本的具体分析出发,而是从既定理论出发,从主观结论出发,颠倒了认识和实践的关系。文章认为,“强制阐释”是当代西方文论的基本特征和根本缺陷之一。各种生发于文学场外的理论或科学原理纷纷被调入文学阐释话语中,或以前置的立场裁定文本意义和价值,或以非逻辑论证和反序认识的方式强行阐释经典文本,或以词语贴附和硬性镶嵌的方式重构文本。它们从根本上抹煞了文学理论及批评的本体特征,导引文论偏离了文学。其理论缺陷表现为实践与理论的颠倒、具体经过几年的学术探究和理论沉淀,我们越来越深切地认识到,张江教授提出的强制阐释论仍然具有丰富的理论探讨空间,它所包含的批评实践价值、理论范式意义以及哲学方法论启示仍然有待进一步深入。鉴于此,我们组织编纂了《强制阐释争鸣集》。《强制阐释争鸣集》全书六卷,凡240余万字,收录中外学者围绕“强制阐释论”展开的学术论文200余篇。这200多篇论文,显然不是讨论强制阐释的全部论文,但是它们都是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显示着这场讨论的深度和广度。这些论文角度不同,观点各异,既有着各自的阐发和论证,又有着相互之间的对话和勾连,共同构成了这一“理论事件”的思想图景。第一卷《价值》,主题集中于强制阐释论的理论价值和方法论研究,包括四个部分:“从‘强制阐释论’到‘理论中心论”’“理论价值研究”“方法论研究”“研究综述”。第二卷《内涵》,主题集中于强制阐释论的理论内涵,包括四个部分:“关于理论内涵的对话”“理论内涵研究”“意义生成研究”“‘强制阐释’与‘过度阐释”’。第三卷《概念(一)》,主题集中于场外征用、主观预设、前见和立场等几个关键概念,包括三个部分:“场外征用”“主观预设、前见与立场”“场外征用和主观预设”。第四卷《概念(二)》,主题集中于作者意图、阐释模式、阐释边界等几个关键概念,包括四个部分:“作者意图”“阐释的前置模式”“阐释的边界”“批评伦理”。第五卷《反思》,主题集中于强制阐释理论的应用以及对西方文论的反思,包括三个部分:“在历史研究中的应用”“在中国文学研究中的应用”“西方文论批判”。第六卷《重建》,主题集中于强制阐释理论对于中国文论重建的意义和启示,包括四个部分:“文学理论的未来”“文论重建的理论资源”“中国古代文论的理论自觉”“重建中国文论的可能路径”。我们期盼,《强制阐释争鸣集》的出版,既是历史性的回顾,也是可能性的开启——回顾这一“理论事件”的历程和启示,开启构建中国特色当代阐释学的新路径、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