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烟火》从1840年的天津写起,到新中国成立,时间的跨度是一百余年。故事是从天津老城的北门外一个叫“侯家后”的胡同开始的。天津的民俗,风俗,市井文化,各色小人物,在历史风云翻卷的背景下,如一幅长长的图卷徐徐展开。一个叫“来子”的年轻人,曾是懵懂的不谙世事的少年。从在“狗不理”包子铺当伙计,到成长为一个成熟的鞋帽店买卖人,再到接触到一个又一个的革命者,亲眼见到这些人是怎么为了信念默默无闻牺牲自己生命的,直到最后,为了不当亡国奴,拒绝去日本当劳工,在去日本的船上跳海,用自己的生命,告诉自己的女儿,应该怎样做一个真正的中国人。而在来子身边的各色市井小人物,无论是手艺人,买卖人,还是“吃洋饭”“混租界”的汉奸,也勾勒出天津百年的市井百态。其中,也渗透着浓郁的天津文化,尤其是天津特有的曲艺文化。天津需要这么一本书。就像上海需要王安忆、需要《繁花》,北京需要老舍、需要《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一样。小说塑造了一批小人物,他们每个人都有着各自的善良和朴实,也有天津人各自的幽默和“哏儿”,而“好人”来子就是一个典型,他的“好”是贯穿一生的,所以非常难得,也让人充满敬意和同情。而杨灯罩的“坏”也是贯穿一生的,他是善良和“好”的对立面,让我们看到了“坏”与“恶”的人性的极限。小说对西方列强、洋人买办,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下的天津的苦难的描写非常真切,对西方殖民主义者对中国的“血淋淋”剥削和“肮脏”的掠夺,给予真实的揭露和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