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制定工作中,标准类型不同,需要不同的工作思路、方法和技术路线,使得标准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综合性排放标准、行业排放标准相比,优势在于其可与河流水质直接挂钩,是依据水质目标和环境容量来制定的。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是越严越好,要让企业“蹦一蹦,够得到”,必须考虑产业政策允许、技术上可达、经济上可行。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的制定,应宽严适度,需要找到企业与公共污水处理厂之间的平衡点。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长期从事河南省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积累了大量工作经验。《河南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定探索与实践: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反映了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主持制定的一系列河南省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作情况,展示了不同类型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工作的内容、工作思路及对部分重点问题的思考和解决方法,是河南省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重要技术支撑,是河南省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