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什么是“麦克米伦缺口”,从“麦克米伦缺口”概念的内涵界定、形成的原因、研究的思路及方法以及国内外对“麦克米伦缺口”的研究现状做了较为系统的描述。本书认为“麦克米伦缺口”并非简单的“资金缺口”,而是信任等“社会资本缺口”,因此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解决“信任”的制度基础问题。而治理融资缺口中“社会资本匮乏”的方略,可以表现为“私人秩序”与公共秩序的某种较优组合。由此,在本课题研究中,整个民间资本可以划分为两大部分、三个层次:一部分是可以引导直接转为正规化的民间资本,使其进入公共秩序,这部分是以民营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为代表,此部分为第一层次。另一部分为一段时间内无法实现正规化的民间资本,留在私人金融秩序。就私人金融秩序来说,非正式金融治理制度,包括以声誉为基础的自我实施治理、非正式的第三方或自治性质的金融组织治理,因此这一部分又可以划分为两个层次,即可以引导进入市场信誉或金融信誉中间载体的民间资本和纯私人金融秩序的民间资本。本书主要讨论推动三个层次的民间资本有效对接“麦克米伦缺口”的法律制度安排及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