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五水共治”的理论渊源
1.1 “五水共治”的理论基础:公共物品理论
1.2 “五水共治”的前提:结构不良的问题
1.3 “五水共治”的基础假设:“经济人”假设
2 水资源系统的组成要素
2.1 水资源主体
2.2 水资源客体
2.3 主体作用客体的行为情境
3 水资源多中心治理的动因:组织失灵
3.1 政府失灵
3.2 市场失灵
3.3 非政府组织失灵
4 多中心治理模式
4.1 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内涵
4.2 多中心治理理论
4.3 多中心治理的优势
5 多中心治理模式下的“五水共治”
5.1 “五水共治”的核心指向:服务于公民
5.2 “五水共治”多中心治理的难题
6 “五水共治”的多中心治理
6,1“五水共治”制度因素的设计
6.2 多元参与的可信承诺
6.3 行为争议的解决
6.4 规则的监督与改变规则的可能性
结束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