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关系到各国发展乃至全人类生存,唯有全球各个国家通过国际谈判、合作协商等方式通力合作,才能有效应对。作为气候变化问题的主要“责任方”,欧美等发达国家理应承担起解决问题的主要责任,然而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并未真正履行其国际义务,反而长期热衷于向发展中国家转嫁责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围绕责任和义务的攻防战成为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主线,也成为谈判的难点和焦点。尽管各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分歧比较大,但受气候变化谈判的影响和推动,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了当前国际社会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即便是在气候谈判进展缓慢、国际经济复苏乏力的大背景下,各国对气候变化的重视程度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更加大了对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视和投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气候条件复杂、生态环境整体脆弱,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和影响显著区。自20世纪中叶以来,中国平均升温率明显高于同期全球平均水平。气候变化已对我国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城镇运行安全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迫在眉睫。201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上,习近平强调了我国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带领者。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政策框架,在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公众参与、国际合作等方面积累了一系列经验。2018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赋予了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的相关职责,统一了CO污染物和C02温室气体管理归口。生态环境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本身密不可分,将二者统一管理也是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国际经验表明,将两者职能进行整合和统一监管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节约执行成本和治理成本,有利于加强气候与环境的协同减排效益。生态环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支撑机构亟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基础能力建设工作,尽快做好新职能的知识储备。为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推动培训内容的标准化与模块化,在2014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资助下,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和应对气候变化司指导下,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组织编写了《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培训教材》,北京中创碳投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参与了《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培训教材》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