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歌钢琴(1级-7级)》是中国院考级钢琴教材的补充教材。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中国民族音乐,践行学校“承国学、扬国韵、育国器、强国音”的办学宗旨和理念,中国音乐学院在教育教学活动(包括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加重了民族音乐文化的比例,更加重视民族音乐的传承和发展。一级至九级设有自选曲目。这些乐曲的音乐类型与它们对应可替换的规定曲目相似,考生在考试时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选择替换。十级的考试曲目不再分规定曲目和自选曲目,考生可以从“练习曲”“根据民歌素材发展的序曲与赋格曲”“变奏曲”“民歌改编曲”“民歌组曲”四部分中各选取一首参加考试。编者为一级至七级中所有改编自民歌的曲目撰写了“作品简介”和“曲式分析”,以供初级、中级的考生从音乐文化、结构两方面加深对曲目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