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素材有的来自典籍,有的则来自采访,而且取材于地方志和民间信仰的地方甚多。何以至此,根源于格林兄弟的感召。小格林当年在写给大格林的一封信中曾说,你可以去搜寻古诗,或许可以从中找到一些没有被发现的重要东西。1805年,著名法学家、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维尼,曾带着大格林前往巴黎,搜集编写罗马法史所需要的资料,此后不久,大格林决定搜集德意志古代传说和童话。传说或者轶事正是民间信仰的流传载体之一,越是深入民间采访,就越发深刻地体会到各种传说能够释放出巨大的能量,正如小格林所说,其中的确潜含着某些重要的东西。其一,有的传说何以能够长久地存在于民间,甚至可以锁定为先秦至今,是因为它们原本就属于民间叙事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可以给人们带来听闻快感,还可以作用于化解身心疲惫。自己的心头所想若是难以言说,不妨诉诸于讲述听闻,借他言己。故事的来龙去脉,更是有可能契合于人们的日常所思,自是可以借助于他人的遭遇寻找自己的未来。其二,有的传说高度契合于传统典籍中的相关论述,但传说所具有的灵活面貌是典籍记述难以具备的。传说中的人物灵活多变,正好搭配着日用常行的灵活性。尽管典籍记述可以成为民族文化的载体,但难免具有僵化气质,相比较而言,各种传说会以活生生的面貌承载着民族文化。其三,历史法学派致力于关注民族传统与当前日常的关联性,各种传说古今流传,所带来的正是古代元素对当代生活的深度参与,但又并非所有的古代元素都可以流传至今,民间接受恰恰是一种遴选淘汰机制,古与今或者传统与现代的对接,可以在当今的日用常行中实现整合。理性思考的悖论结构乃至化悲为美的拯救策略,就存在于自古至今的历史夹层和人们的日用常行中。在素材、文本与作者之间,作者扮演的角色就像是法官,素材就是案件,文本就是最终的判决,时代背景和文学创作规律就是法律。法官按照法律审判案件,做出最终判决,同样的道理,作者按照时代背景和创作规律审视素材,写出文本。在素材上,地方志大多为历史实事秉笔直书而进行记述,民间信仰则通常具有超验色彩。《天鹅绝唱》试图以长篇小说的方式解构地方志和民间信仰,再进行重构,将其间的人文关怀落实在时下人的具体生活中。地方志以史笔架构时空,难免具有架空之嫌,民间信仰尽管为时下人所体认,但有形上之虞,而小说正可以救民间信仰之弊,补地方志之偏。正如不同的法官,在面对同一起案件时会做出不同的判决,字里行间潜藏着法官自身的各种考量,文学文本中同样包含着作者的人文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