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是中华五十六个民族大家庭里的重要成员之一,形成于元末明初之际。其先民是唐宋时期经由海上和陆地丝绸之路来华经商贸易、旅行而寓居华夏的阿拉伯一大食一与波斯穆斯林,以及十三世纪蒙古人西征时从西亚、中亚带来中国内地的穆斯林官员、士兵、工匠、夫役、教士、学者、商人等。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他们与中国的汉族、蒙古族等通婚繁衍的后代,在元明之际形成了中国境内一个崭新的人们共同体——回族,在中国南北各省的通都大邑、城乡集市广为居住,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格局。故其族源是多元的,涵盖了亚洲西部、中部和东部的多个重要民族或族群。回族整体上保持着伊斯兰的精神信仰、生活习俗与生活方式,但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又积极而主动地融入中国社会,整个民族形成擅长经商贸易的传统,成为中国社会商品经济的先锋,游走在各民族社会之间,扮演着各民族之间开展商品交换与文化交流的中介角色。为了学习传播各民族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回族社会内部除了学习保留着部分先民的母语——波斯语和阿拉伯语的词汇外,学习通用汉语文,成为民族学分类上的汉藏语系汉语支中除主体民族汉族外汉语支少数民族。回顾回族形成史我们知道,回族在中国社会土壤上形成,其作为一个独特的人们共同体(民族)的历史,迄今至少在七百年以上。因此,从历史学、民族学、宗教学和文化发生学的角度来看,回族是伊斯兰教中国化过程中诞生的一个崭新的民族,其本身就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历史产物。她不仅是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主要民族,也是推动伊斯兰教在中国社会本土化的主要力量。换言之,没有伊斯兰教的中国化,就没有回族的出现,伊斯兰教的中国化与回族的形成之间,成了一种互为因果的历史与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