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二十余年来,中国法律方法论的研究大体经历了一个从“司法的技术关照”到“司法治理的具体展开”的自我转型探索过程,“回应性、对策性和建设性”研究日益成为中国法律方法论展开的基本学术研究立场。相对而言,早期的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更多的是聚焦对“司法裁判的过程、法律思维的内在结构、法律方法论体系和法律论证的各种理论路径”等层面问题的研究,大致属于对司法技术层面基本问题的学理性研究。随着中国法治实践尤其是司法实践水平的不断提升,中国法律方法论的研究开始对“司法实践、司法治理实践和中国社会司法化转型实践”等领域中的突出性问题展开研究,借助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和历史学等学科资源不断推进对法律方法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具有鲜明的司法实践面向。在未来,融合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的各自研究优势来努力推进对中国法律方法论的研究,探索公正司法的各种溢出性社会治理效应,不断推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良性互动发展,将成为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基本趋势。本书正是在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呈现出这一宏观转型的背景下逐步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