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波,男,汉族,湖北十堰人,硕士,讲师,2003年毕业于湖北民族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外国哲学专业,获哲学硕士学位。2006年7月到湖北民族学院工作,主要从事理论社会学教学工作,主讲国外社会学理论、社会学理论前沿、组织社会学、逻辑学等课程。先后主持教育厅项目1项,省民委重点项目1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3项,参与国*级课题多项。2008年3月起先后任原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学生科副科长、团委书记,法学院学生科科长、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现任学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先后荣获学校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科长、优秀党务工作者、恩施州直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