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韩国大贸易伙伴国、进口来源国和出口对象国,韩国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国、大进口来源国和第三大出口对象国。同时,韩国是中国的第二大外资来源国,中国是韩国的第二大投资对象国。因此中国政府、进出口企业、投资商迫切需求了解韩国经贸、财税、海关与关税等方面的法律制度。韩国于1967年加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税法立法较早且体系完善,是单独进行关税立法的代表性国家之一。韩国国会于1969年颁布实施《韩国关税法》,该法是韩国关税制度体系的核心,是韩国海关征收关税的基本法律依据。《韩国关税法》在50年间先后历经了37次修订,2015年12月修订后的2016年《韩国关税法》共13章、329条规定,主要涵盖关税税率、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关税征收、通关管理、保税制度、调查处理、处罚等,对关税种类以及税收减、免、退、缓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也对海关适用关税法律、通关监管、调查处理等提出具体要求,是集关税实体法、关税征管法、通关法、刑法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韩国关税法》根据韩国国会2015年12月修订后的2016年《韩国关税法》的韩文版本和英文版本2翻译成中文,并附上韩文版本以供参考。喜闻2020年1月1日韩国公布了新版的《韩国关税法》(法律第16838号,2019年12月31日,部分改正)。编译组对2016年版本和2020年版本进行了比较,发现2020年版本根据当年经济形势作了微调,两版有90%以上的相似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