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雾霆”、“水污染”等字眼频繁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资源短缺、生态破坏以及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刻不容缓。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进一步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各界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探寻解决之道,其中,审计治理机制作为资源环境治理的主要方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决定》中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并首次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不仅是中国审计制度的一大创新,也是资源环境治理研究增温的助燃剂,并能为领导干部受托资源环境责任的履行和地区资源环境“善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政策后果研究》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政策提出及试点工作开展作为研究对象,采用“环境刺激意识、意识决定行为、行为导致后果以及宏观影响微观”的系统分析框架,以双重差分方法从领导干部个人层面、地区层面及企业层面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首先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开展显著增加了领导干部在资源环境治理方面的注意力分配,并进而增加了当地政府资源环境方面的制度供给。其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开展显著加大了地方政府对地区资源环境治理的投资,并强化了对地区资源环境的监管。对领导干部资源环境管理行为的影响,是经由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意识提高实现的,且该项政策效应具有地区异质性。再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开展与试点地区土地资源资产状况、矿产资源资产状况间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最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开展,带来地区环境遵守成本、环境标准的严格程度及环境管制强度的变化,促进属地企业扩大环保投资规模,特别是显著增加重污染企业的环保投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