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在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管理方面的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对监测预警预防水污染事故及高效稳妥处置方面极为重视。在《国家中长期发展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提出了“开发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以及生态和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大幅度提高改善环境质量的科技支撑能力”的长远规划。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党政领导承担起河湖的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强调了应对水环境风险的预警预报和响应机制。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滨海工业带环境安全管理,强化区域水环境风险预警能力建设,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并妥善处置突发水污染事故,确保重大水环境风险基本可知可控,大程度减少突发水污染事故损失,开展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及预警领域研究势在必行。编者在推行滨海工业带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及运行应用过程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编制了适宜的预警响应技术指南。《滨海工业带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及预警响应技术指南》适用于滨海工业带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集成化系统设计、建设及预警响应工作的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