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 本书研究的问题和意义
二 文献综述
三 研究范围的限定与论证结构
第一章 德沃金整全法裁判理论概述
第一节 德沃金整全法裁判理论初探
一 整全法裁判理论要回答什么问题
二 整全法裁判理论如何理解司法难题的性质
三 整全法裁判理论对司法难题的解决方案
第二节 整全法裁判理论的学术贡献
一 提出建构裁判理论的方法论
二 深度回应司法实践困惑
三 对司法裁判中道德判断问题的深化阐释
第三节 整全法裁判理论中两个备受争议的命题
一 道德判断命题
二 正确答案命题
三 对诸种批评的初步观察
第四节 整全法裁判理论的道德哲学根基
一 道德在什么意义上具有客观性
二 道德原则的认识方法
三 法官的道德推理:一种有限度的追求
第二章 道德怀疑论与司法裁判
第一节 麦凯对整全法理论的批评
一 总体评价:根基可疑的第三种法律理论
二 整全法裁判理论在描述维度上存在缺陷
三 整全法裁判理论在规范维度上存在缺陷
第二节 麦凯对道德判断客观性的拒绝
一 一阶与二阶道德命题的区分
二 误差理论
第三节 麦凯对整全法理论的批判并不成功
一 内外怀疑论的区分以及外在怀疑论的两难
二 质疑外在怀疑论之中立性与朴素性
三 外在怀疑论真理观之批判
第三章 对法官进行道德理论探究的怀疑论
第一节 德沃金的理论内置型法律推理方法
一 “内置型”与“实践型”裁判方法
二 “由内而外”与“由外而内”的法律推理
三 法官的道德理论建构任务
第二节 基于实用主义对整全法理论的批判
一 我国法学界的法律实用主义
二 波斯纳与德沃金的第一次论战
三 波斯纳与德沃金的第二次论战
第三节 基于未完全理论化协议对整全法理论的批判
一 孙斯坦的未完全理论化协议理论
二 德沃金对孙斯坦的回应
三 未完全理论化协议并非更优选项
第四章 道德分歧与法律的功能
第一节 基于规划理论对整全法理论的批判
一 基于规划理论的法律实证主义辩护
二 规划理论视野下的法律解释
三 法律规划理论对整全法理论的批判
四 基于整全法理论立场的回应
第二节 基于现代立法机构之多元性对整全法理论的批判
一 沃尔德伦对文本主义的辩护
二 沃尔德伦论道德判断客观性与法律解释的不相关性
三 基于整全法理论立场的回应
第五章 价值之不可通约性与法律的功能
第一节 菲尼斯论价值之不可通约性
一 社会合作难题
二 法律权威正当性难题
三 法律权威正当性的证成
第二节 菲尼斯论“符合”与“证立”的不可通约性
第三节 基于整全法理论立场的回应
一 价值之不可通约性与道德问题的正确答案
二 作为互利的公平观与作为相互尊重的平等观
三 关于“符合”与“证立”的关系问题
第六章 结论与意涵
第一节 本书观点与论证回顾
第二节 整全法的理论意涵:直面理由与价值争议的法律方法
一 我国当前法律方法研究的理论困境
二 整全法理论对破解理论困境的启示
第三节 整全法的实践意涵——以我国司法中法律原则适用为例
一 法律原则适用的传统理论及其批判
二 整全法理论视角下法律原则性质及适用
三 重访我国法律原则适用的经典疑难案例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