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共分“专题研讨”、“论文”、“评论”和“译文”四个栏目。 专题:黄钰洲博士的《理性的规范性与历史的延续性——哲学法学与历史法学之争》;黄茂钦教授的《经济法视域下的“时空”之辨》;吴佩林教授的《论清代州县衙门诉讼文书的多样性与复杂性》;蒋正阳博士的《变革与承续:陕甘宁边区自首制度的表达与实践》。 论文:李腾博士的《作为行动理由的服务性权威》一文对约瑟夫·拉兹提出的服务性权威理论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和剖析。艾佳慧老师的《连续性思考的“神话”——侵权法经济分析模型质反思》一文对侵权立法的规则与标准——连续性思考的边际模型的法规范建构和适用的空间及程度——展开了详细的分析。蔡仙博士的《论过失犯中结果避免可能性理论之演变》一文运用知识考古的方法,颇为详细地梳理了当下结果避免可能性理论“何以如此”的深层因由及规律性变动逻辑。邓卓行同学的《强迫劳动罪的实质法基础与教义学阐释》一文以我国《刑法》第244条规定的强迫劳动罪展开,通过对本罪“法益为何”与“实行行为认定”两个问题的细致研究,提出以法理和宪法为判断依据,进而填补刑法规定的实质性内涵这一基本分析思路。 评论:范继增博士的《废除〈人权法案〉与退出〈欧洲人权公约〉:英国普通法法理能否有效保障基本权利?》一文,作者得出普通法难以对新兴权利和大众的权利需求提供细致且高效的保障这一结论。作为前述文章的审读人,李红海研究员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立场和结论。这两篇文章对照来看,更有利于我们理解相同议题的多重解读之可能性及其限度等问题。叶姗教授的《个人所得税量能课征的法律构造》一文相对全面地评述了我国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成功与不足之处。缪因知副教授的《资产管理违法所得追缴模式研究》一文,通过比较借鉴美国相关制度模式和实践经验,以公私法相互协调为目的,就证券资管违法所得追缴模式及其执法法理展开详细地分析。孙竞超博士所撰写的《社交媒体能为民主做什么?——读桑斯坦的〈标签共和国〉》一文,抽取出桑斯坦的行为科学分析方法论立场,对书中所揭示的分裂式民主、行为逻辑及其成因展开详细的述评,结合我国当前高速信息化与网路化的态势,提出认真看待网络媒体时代的公众参与以及宪法学者如何研究网路法的启发性问题。 本书最后译文取自“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关于“法律的性质”这一词条,对理解这一主题的学术史概况与发展趋势颇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