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安全事关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大局,核事故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创将超过任何其他行业的安全事故。因此,核电安全监管部门和核安全立法部门都决不能有丝毫的侥幸、懈怠和疏漏。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核电项目在建规模很大的国家,而且核电项目选址已经深入内陆地区。但是,我国核电安全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涉核法律仅有2部,即2003年《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2017年《核安全法》。而具有法律顶层设计意义的原子能法、核损害赔偿法等一直阙如。 本书是我国核法领域一部系统研究核电安全法律规制问题的专著,发掘了若干新材料,进行了一些较新的论证。本成果的学术价值体现在,为我国有关核电发展法律与政策的进一步研究,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核电安全法律制度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很好的学术基础,有助于该领域科学理论的创造、深化和发展。本成果的应用价值体现在,提出了我国核电安全的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设想,为政府部门的核电安全决策、立法部门的涉核立法、核电企业的安全管理等提供对策建议和智力支持。 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核电发展与核电安全、核电项目选址程序中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核应急法律制度、核废料管理法律制度、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我国核电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