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一、病历资料是医疗诉讼中的关键证据
二、大数据时代电子病历的运用
第二节 问题限定
一、病历资料的研究现状:凌空的“点”研究
二、回到基础讨论:病历制作义务与患者的查阅权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第二章 病历资料的概念、功能及相关权利义务
第一节 序 言
一、医疗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二、《侵权责任法》规定与医疗服务合同学说
三、大数据时代下患者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动向
第二节 病历资料的概念及其功能
一、病历资料的概念
二、病历资料的分类
三、病历资料的功能
第三节 民法对病历资料的规范
一、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负有病历资料制作义务
二、医疗机构负有病历资料保管义务
三、患者对病历资料享有查阅复制权
四、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第四节 小 结
第三章 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病历资料制作和保管义务
第一节 概 说
第二节 病历资料记录的内容与范围
一、病历资料记录的总体要求
二、病历资料记录的典型内容
三、病历资料记录的特殊情形
第三节 病历资料制作的主体、形式、时间与修改要求
一、病历资料制作的主体
二、病历资料制作的形式
三、病历资料制作的时间点
四、病历资料的修正与更改
第四节 病历资料的妥善保管
一、保管期限
二、保管界限
三、追回义务
第五节 小 结
第四章 患者的病历资料查阅权
第一节 概 说
第二节 病历资料查阅权的范围与限制
一、患者查阅权的客体范围
二、患者查阅权的内容范围
三、患者查阅权的限制
第三节 病历资料查阅权的行使模态
一、病历资料查阅请求主体
二、适当时间间隔
三、查阅地点与病历复制
四、电子病历询问
第四节 继承人与近亲属的病历资料查阅权
一、继承人与近亲属病历资料查阅请求权的性质界定
二、继承人的病历资料查阅权
三、近亲属的病历资料查阅权
四、不违反患者明示或可推知意志
第五节 小 结
第五章 违反病历资料制作和保管义务的法律效果
第一节 问题之提出
一、问题限定
二、现有学说和司法实践
三、问题评析
第二节 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法理
一、医患关系规范路径:合同法与侵权责任法并行
二、医疗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竞合:规范效果统一
三、医疗损害责任类型与医疗诉讼特殊规则
第三节 违反病历资料制作和保管义务的实体法效果
一、不作为独立的责任基础
二、记录瑕疵作为损害原因
第四节 违反病历资料制作和保管义务的证据法效果
一、说明疏失:书面同意文件仅作为参考
二、医疗疏失:推定必要医疗措施未实施
三、记录瑕疵可例外产生因果关系推定
四、小结
第六章 结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