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要求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等重要论断。战略环境评价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在宏观决策层面进行战略部署,优化生产力布局和国土空间开发,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具活力、开放程度高、创新能力强的区域之一,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改革开放40年来,长三角地区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走着事实上的“先污染后治理”之路。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是,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传统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扭转,内部发展依然不平衡、不充分,结构性、布局性、累积性问题依然突出,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已经成为绿色发展的重大制约和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