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为债法理论专著,从经济、社会及伦理等宏观基础性因素探讨入手,将当前社会形态定性为信赖社会。同时,本书结合法律社会化的法理流变,深入论述了当代人际间交易与交往关系中蓬勃兴起的信赖利益保护潮流,以及当代债法信赖化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债法信赖谱系应由合同信赖、一般信赖和社会信赖所构成。鉴于目前通行的近现代债法二元结构无法适应上述社会变革,本书创设了信赖之债的概念,详细论证了该概念的法律价值和逻辑自洽性,以及如何将其整合到债法体系当中,并提出只有这样才能够完成债法的现代化改造。其后,本书回归微观视角,将零散分布于民法各部分的信赖之债具体形态加以归类,从法律适用层面致力于其系统化、制度化和实务的可操作化。本书的另一特点在于,以价值法学方法论作为主要分析手段,突破概念法学的窠臼,基于对民事权利本质的重新认识,阐述了当代社会正义对信赖保护原则的呼唤,并由此完成了债法创新的重要意义与信赖之债制度体系可行性的相关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