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回顾了中国技术体系奠基期、创新认识深化期、创新追赶爬坡期三阶段科技创新萌芽、起步、追赶的历程,分析了中国创新追赶及其财税支持的现状和问题。基于理论分析和日本、韩国等国的追赶历史案例,将后发国家的创新追赶过程划分为技术引进、复制性模仿、创造性模仿、自主性原始创新四个阶段,提炼了后发国家创新追赶的IRCO模型,并构建了财税支持创新追赶的一般性理论框架,从作用对象、程度、方式、效果等各方面对各种财税政策工具的效果和优劣势进行了比较,结合高铁、电信设备、芯片等行业案例进行了分析。考虑到中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对各省的创新基础条件及财税投入的创新产出绩效进行了评价,基于这两个维度提出了“分层追赶”的建议,将中国省域层面划分为“创新追赶引领区”“创新追赶潜力区”“创新追赶起步区”。最后,借鉴美国、日本等典型创新型国家的经验,提出了支持创新追赶的财税政策建议。应当指出,当前情境下中国财政的收入和支出端面临着“减税降费”和“赤字率”的约束,因此,财税政策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不应该在科技创新中扮演“最后埋单者”的角色,在支持阶段上应该适当后移,待“分散试错”过程被市场验证并取得初步成功后再加大支持力度;在产业方向上,重点投向引致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前沿技术领域。应以创新环境的营造为主,以“看不见的手”为主导,让“看得见的手”始终处于适宜的治理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