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规范问题研究必须涉及的主体性问题为框架,对当代美国著名的政治哲学、道德哲学家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做出了较为深入的解读。全书不仅梳理了正义概念的基本含义,考察了马克思主义主体性原则和主体性分析方法在规范问题研究中的运用问题;而且从整体上界说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分析了罗尔斯毕生思考正义问题的原因,细致考察了罗氏正义理论的基本内容即两个正义原则与变化,包括万民法及其原则;并从规范的价值主体和立法者、规范的价值客体、执法者和行为主体等角度看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建构,研究了正义感、他人、重叠共识和公共理性等跟规范的落实紧密相关的问题,以及正义原则在处理国际关系上的推广运用问题;最后借鉴道德心理学的相关成果,重新考察出现正义问题的条件,试图推进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主张在罗尔斯的基础上从相互性的正义走向一种个体中心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