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政治学视野中的民粹主义》主要探讨以下几个问题:民粹主义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它在世界范围内有哪些表现?民粹和民主有何区别与联系?导致民粹主义产生的因素有哪些?它对社会有何影响?在现代化和民主化的进程中应如何对待民粹主义?民粹主义首先是一种经验现象,而不是一套系统的理论学说。它总是通过某一运动或事件表现出来,因此对这些运动或事件的产生、表现和特点进行考察是理解民粹主义的关键。有些学者试图通过分析汉语中的“民”和“粹”的意思来阐述民粹主义的含义,但民粹主义这个词是外文翻译过来的,而且何人何时所做的这种翻译,翻译者是否进行了主观加工,这些都很难考证,并且有时民粹主义还与“平民主义”或“民众主义”通用。所以从字面上来考察和理解“民粹主义”意义不大,还要回归到民粹主义起初的历史起源和具体的发生情境中去了解和认识它,否则就容易成为望文生义的空谈。因此,本文首先从民粹主义的起源人手,考察了民粹主义的产生、演变以及在当代世界的一些表现,以此为基础归纳出民粹主义的四个特征:以人民为旗号,反对精英,崇尚直接民主,采取非制度化的参与方式。本文也尝试给民粹主义下了一个定义。本文将民粹主义界定为一种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一方面极端强调普通人民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制造对立关系——人民与精英、顶层与底层、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二元对立。在这一对立关系中,人民被先验地认为是善良高尚的,而精英则被视为是腐败蜕化的。只要是带有这种意识形态色彩的政党、政治家和受这种意识形态影响而产生的各种行为及现象都可称为民粹主义或具有民粹色彩。它是社会转型期的一种产物,出现在资本主义产生之后,且与现代民主密不可分。民粹主义强调社会危机由腐败的精英造成,这些精英通过鱼肉人民而获利。民粹主义领袖通常以拯救危机为理由进行具有号召性或煽动性的政治动员。在这一过程中,人民虽然被强调和重视,但往往处于一种工具性地位。《比较政治学视野中的民粹主义》所研究的民粹主义,主要是指中国之外的民粹主义。有关中国的民粹主义,在第五章“当代中国社会中的民粹主义”进行了专门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