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互联网保险对传统保险业的挑战
第一节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概述
一、萌芽期(1997~2004年)
二、深化探索期(2005~2011年)
三、全面爆发期(2012~2016年)
四、规范发展期(2017年之后)
第二节互联网保险的定义、特征与优势
一、互联网保险的定义
二、互联网保险的特征与优势
第三节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路径
一、“保险机构+互联网”路径
二、“互联网公司+保险”路径
第四节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对保险行业的挑战
第二章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创新实践
第一节互联网保险业务创新的可行性
一、颠覆性创新理论的影响
二、边际分析理论的革新
三、交易费用理论的应用
四、互联网专业化分工的机遇
第二节互联网保险的渠道与场景创新
一、渠道创新模式
二、场景创新模式
第三节互联网保险的产品创新
一、保险科技对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的推动
二、互联网保险创新产品种类
第四节互联网保险业务创新可能带来的问题
一、数据应用风险
二、产品设计规范风险
三、信息安全风险
第三章互联网保险合同订立、履行中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互联网保险中营销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我国传统保险销售的一般法律规则
二、我国互联网保险销售的特殊法律规则
三、完善我国互联网保险销售法律规则的建议
四、互联网保险中保险人的核保行为规制
第二节互联网保险中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
一、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基本制度与理论基础
二、以大数据为代表的互联网保险模式对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规则的影响
三、大数据背景下保险人的信息核查义务
四、大数据背景下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与保险人合同解除权规则的重构
第三节关于互联网保险提示说明义务
一、互联网保险的提示说明义务
二、互联网保险提示说明义务的法律规制
三、司法实践中的审判标准
四、小结
第四节互联网保险理赔与反欺诈问题
一、互联网保险理赔中的法律义务
二、互联网保险中索赔欺诈的法律后果
三、互联网保险反索赔欺诈机制
第四章互联网保险合同诉讼证明问题
第一节互联网保险诉讼证据的属性与证明的特殊性
一、互联网保险诉讼证据的属性
二、互联网保险诉讼证明的特殊性
第二节保险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
一、被保险人一方应对保险金请求权成立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二、保险人应对权利障碍要件、消灭要件以及受制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第三节互联网保险诉讼举证责任的特殊规则
一、如实告知义务的举证问题
二、提示说明义务的举证问题
三、互联网保险中代为激活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
四、网络链接之提示说明义务履行方式
第四节互联网保险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
一、从比较法上看电子数据之证据能力
二、我国电子数据证据能力之规定
第五节互联网保险诉讼证据的收集、保全与调查
一、证据收集
二、证据保全
三、证据调查
第五章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互联网保险立法与监管制度借鉴
第一节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监管原则
一、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概况
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互联网保险监管原则
三、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保险监管核心原则
第二节美国的互联网保险立法与监管制度
一、美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
二、美国互联网保险立法现状
三、美国互联网保险的监管框架
四、美国网络安全保险立法现状
五、美国UBI车险监管框架
第三节欧盟的互联网保险立法与监管制度
一、欧盟互联网保险监管概况
二、欧盟互联网保险监管框架
三、欧盟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四、欧盟保险销售监管制度
五、GDPR框架下的互联网保险监管
第四节日本互联网保险立法与监管制度
一、日本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
二、日本互联网保险监管框架
三、日本互联网保险营销的监管制度
四、日本保险消费者个人数据保护制度
第五节我国台湾地区互联网保险“立法”与监管制度
一、我国台湾地区互联网保险发展概况
二、互联网保险监管机构:“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金管会”推动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具体措施
四、我国台湾地区的“个人资料保护法”
五、我国台湾地区的“创新实验条例”
第六章中国互联网保险监管的现状与问题
第一节中国互联网保险监管现状
一、互联网保险法律规制
二、互联网保险监管重点
第二节中国互联网保险市场准入制度及其完善
一、互联网保险机构准入监管
二、互联网保险业务准入监管
三、互联网保险市场准入制度的完善
第三节互联网保险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一、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益处
二、互联网保险消费者的特点
三、互联网保险中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表现
四、互联网保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措施
第四节我国互联网保险中的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
一、我国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法律制度在互联网保险领域的适用
二、互联网保险中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困境与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