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律人在司法实践中总结出了一些独特的法律方法。儒家学者或“引经注律”,或“引律注经”,将经学诠释学发挥;法家学者以严格适用法律为旨归,将法律解释推向更精确、更精巧的境地,两者合力,共同型塑了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解释方法体系。法律解释方法体系的形成促进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催生了古代世界伟大的法典——《唐律疏议》。《唐律疏议》不仅集汉、晋以来注律、释律方法之大成,而且在“制律”方法方面还有所发明。唐以后的法律人从《唐律疏议》中总结出了“例分八字”这一极富创造性的立法方法。明清以降,中国传统法律方法获得了更大发展。一方面,法律人不断完善已有的制律、注律及用律方法;另一方面,推出了为百姓及基层司法工作者喜闻乐见的法律传播形式——法律歌诀。中国传统法律方法是中国古代法律智慧的结晶,是古代法律人对世界法律文明做出的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