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上著名的文明国度,中华文明内容丰富、源远流长、绵延至今。中国法制文明的历史,至少是从公元前的夏朝开始的,经历了四千多年的持续发展过程,以沿革脉络清晰、内容博大丰富、影响深刻久远、特点鲜明突出而被举世公认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中华法系;时至今日,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中国法制文明的框架内,与国家发展同步发展着法律、审判、监狱等诸多系列制度,从中可梳理、锁定并凸显出中国监狱从传统到现代的发展轨迹和内容。公元184O年鸦片战争以后,外国势力无所阻挡地涌进中国,在中国确立了领事裁判权并且建起了监狱,把西方先进的监狱理论和监狱实践注入进了中国。在近代资产阶级进步的狱政思想和监狱理论的影响下,晚清政府开始改良监狱,揭开了中国监狱近现代转型的序幕。清朝政府退出历史舞台后,监狱改良事业为北洋军阀政府、国民党政府所延续。国民党政府实行封建法西斯的独裁统治,使监狱改良事业徒具形势,监狱为军警宪特所控制,布满全国的集中营、反省院更是迫害“犯人”惨绝人寰的地狱,监狱的腐朽性和反动性为中国历史上所罕见。成鲜明对照的是,与国民党统治区并存的革命根据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打碎了旧的国家机器,建立了新型监所,为新中国的监狱转型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新中国的监狱实现了监狱的真正现代转型并获得了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