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惩治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犯罪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2019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结合当前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的特点和司法实践反映的突出问题,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的适用法律相关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本辑重点收录了《解释》内容及其解读文章。本辑同时收录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实施对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