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美国版权法*新修订本的中文译本。美国版权法,即美国联邦版权法,制定于1790年。1831年和1909年进行过全面修订。1976年大幅更新,形成现今版权法的框架和底本。2018年颁布《音乐作品现代化法》,增加了一章,大幅扩充或实质修改了若干条款,为最近的重大修订。在法典体系上,美国版权法属于并一般被称作《合众国法典》第17编。该第17编共有14个章节,其中12个章节直接与版权有关。另两个章节分别涉及半导体芯片和原创设计的保护,此次也一并译出,所以本书亦是《合众国法典》第17编的全译本。 美国版权法不仅是英美法系的典型代表,其许多规定和采用的原则在国际版权领域也颇有影响。中国的改革开放正处在新起点,需要更广泛、深入地参与包括知识产权领域在内的国际合作。新中国版权法自制定已经三十年,也需要不断调整改进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因此,深入了解美国现行版权立法及其运行实践对我国版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