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生物安全法》共十章八十八条,包括总则,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安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防范生物恐怖与生物武器威胁,生物安全能力建设,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生物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