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对出口管制相关制度予以完善 ●确保管制物项全覆盖,除传统的军民两用物项、军品、核外,还参考对外贸易分类标准,将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均纳入管制物项 ●明确管制物项包括物项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 ●确保管制主体和行为全覆盖,从我国境内向境外转移管制物项,以及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外国组织和个人提供管制物项,均受本法约束 ●根据法律,任何国家或者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我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我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法律还对出口管制清单、临时管制和全面管制,出口经营资格和出口许可制度,*终用户和*终用途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